為摸清大氣污染排放底數,實現精準治污,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組織各地全面開展廢氣排放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并公布了相關事項。
明確自行監測對象,強化企業責任主體。確定開展自行監測的企業名單。各地要對接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名錄庫、環境統計和大氣應急管控等管理名錄,梳理排查轄區內所有排放廢氣的工業企業,確定開展自行監測的企業名錄,確保應測盡測。
強化企業責任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對其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企業履行自行監測并對外發布監測信息是其法定義務,各省轄市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企業依法開展監測,并履行環境監測信息公開工作。
明確自行監測內容,及時做好信息發布。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各地督促名錄內的企業參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發〔2013〕81號)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及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等文件的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報當地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企業自行監測的內容主要為廢氣排放監測,主要因子包括SO2、NOX、顆粒物和VOCs等,各企業根據自身污染物產排特點確定監測因子,報市級生態環境局備案。自行監測的點位、項目、頻次、方法等要嚴格執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和總則規定的要求。企業對監測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對于已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放口,應開展人工比對監測,與同時段自動監控數據比對,并填;比對監測合格或經維護校準后合格的,可填寫自動監控數據,比對監測不合格的,填寫人工監測數據。
及時公開相關信息。非重點排污單位要及時將自行監測結果及信息上傳省生態環境廳對外發布平臺,重點排污單位要及時將自行監測結果及信息分別上傳省生態環境廳對外發布平臺和生態環境部全國污染源環境監測信息平臺,企業對其公開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